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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网站编辑   阅读:1244   更新:2014年05月06日   字体:

公路养护

     “公路养护”就是对公路的保养与维护,保养侧重于从建成通车开始的全过程养护,维护侧重于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

1简介

      为保持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质量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
      公路建成通车后,因承受车轮的磨损和冲击,受到暴雨、洪水、风沙、冰雪、日晒、冰融等自然力的侵蚀和风化,以及人为的破坏和修建时遗留的某些缺陷,公路使用质量会逐渐降低。因此,公路建成通车后必须采取养护维修措施,并不断进行更新改善。公路养护必须及时修复损坏部分,否则将导致修复工程的投资加大,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并给用路者造成损失。公路维修还必须注意进行紧急服务和抢修,保持公路畅通无阻。在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公路养护还要对原有技术标准过低的路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进行局部改善、更新和添建,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把加强养护作为公路工作的重要技术政策,养护投资占全部公路投资的比重迅速增加,有的已大大超过用于修建的投资。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PIARC)于1979年设立养护技术委员会,几年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养护问题。1983年在悉尼召开了第17届世界道路会议。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全国公路养护里程达411.68万公里,同比增长3.43%,全国公路养护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比例达到97.2%,比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
      在“以建代养”观念统治的时代,公路养护被放在次要的地位,2006年全国公路的养护覆盖率仅有78%;随着养护不足问题的曝露,公路管理的思路逐渐向“建养并重”靠拢,养路比率一举上升到2012年的97.2%,全养路时代已经到来。但是,过去几年公路养护更多的是覆盖“量”上的变化,而缺少“质”的提高,小修小补居多而缺乏深层次的养护。“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约为8011亿元,仅为同期新建公路投资的16.4%,不仅远低于处于后养护时期的发达国家,也低于巴西、墨西哥等其它发展中国家,养护投入中长期有巨大的上升空间。“十二五”期间,长期累积的养护需求的集中爆发将倒逼公路管理思路向“养护优先”转换,中大修和预养护等深层养护的大面积应用将迫使养护投资加速上行。

2发展过程

      中国自古就有养护道路的优良传统。西周时期就设“司空”,负责按季节整平道路,并规定“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此后,这些规定历代相传,逐渐在人民中树立起修桥补路是美德的传统观念。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是保障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做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企业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然而,目前我们在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养护管理政策不健全,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畅,"重建轻养"思想严重,缺少定额和规范,养护资金投入不够,养护工区规划与高速公路发展不够协调等问题已经突出出来,并将成为影响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障碍,影响高速公路养护水平的提高和养管机制的创新。
      据《中国公路养护行业市场前瞻与领先企业经营分析报告前瞻》调查数据显示,20世纪初,中国开始修建通行汽车的公路,那时多数省的公路部门只管修路不管养路,只有个别路线如湖南省长潭公路于1927年设立养路道班,进行经常性的养护。30年代,华东、华南各省陆续建立了养路组织,一些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规章制度陆续颁布。1939年公路管理部门开始征收公路养路费,作为公路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40年代,西北、西南、中南等地区的主要公路统一建立了养护组织。但在华北平原地区和东北地区,仍采取农闲季节动用民工养路。50年代,各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普遍设立了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交通部公路总局制订了各项公路养护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改进了养路费征收办法。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中国的公路养护不仅保证了公路的完好畅通,并将许多不合乎标准的公路和大车道逐步改建成符合一定技术等级的公路。
      2010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介绍:截至2010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了7-4万公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新建高速公路的快速增长的同时.原有的很多高速公路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病害与破损。而且这些病害、破损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路面养护,导致了部分高速公路路况急剧下降.对车辆行驶的舒适性、经济性和安全性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因此.近些年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管理及其相关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建设,高速公路总里程的加长,公路养护的需求与日俱增,公路养护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因此,国内优秀的公路养护运营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公路养护运营企业迅速崛起,逐渐成为公路养护行业中的翘楚!

3分类

      公路养护的分类各国并不一致。按养护作业范围和工作量划分,中国把公路养护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善四类;苏联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和大修四类;日本分为保养和维修两大类,维修中包括更新改善的内容;英、美等国则分为具体养护和交通服务两类(不包括改善工程)。国际道路会议常设协会于1983年建议,公路养护统一划分为日常养护、定期养护、特别养护和改善工程四类。

日常养护

      对公路各组成部分(包括附属设施)每年按需要进行频繁的日常作业,其目的是保持公路原有良好状态和服务水平。日常养护的作业项目主要有:路面及其他部分的清扫;轻微损坏的修补和设施的零星更换;割草和树枝修剪;冬季除雪除冰;以及为恢复偶尔中断的交通进行紧急处理。

定期养护

      在公路使用期限内所进行的、可编制程序的、较大的养护作业。定期养护作业主要项目有:辅助设施的改进;路面磨耗层的更新或修复;路面标线、涵洞及附属设施的修复;金属桥的重新油漆等。

特别养护

      把严重恶化的路况改善到原有状态的作业。特别养护作业项目有:加强和改建已破损的路面结构;修复已破坏的路基和涵洞;防治外部因素对公路的损害,如稳定边坡、防治坍方、添建挡土墙、改善排水设施、防治水毁、预防雪崩、砍伐树木等。

改善工程

      对公路在新建或改建时遗留下的缺陷进行的改善作业。改善工程项目主要有:改善卡脖子路段,提高通行能力;校正路拱和超高,改善行车视距;调整交叉道和进入口,消除事故多发点,以策安全;采取防噪声措施;扩建和改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添建路旁休息区,以提高公路服务水平等。

4市场化

      1987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国道、省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修建、养护和管理,县乡道分别由县乡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全国各省、市、区都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调整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养一体"的公路养护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省道干线公路实行垂直管理,公路养护及管理工作直接在省交通厅和省公路局的领导下进行,县乡公路由各地方县政府自行管理。
      21世纪初期,交通部提出公路养护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事企分开、管养分离",总体方向是"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1995年,交通部在合肥市召开了全国公路养护工作会议,在会议中,公路养护改革方向要向市场化发展,达成了初步共识,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市场化改革迈出了第一步。1998年,在福州会议上,黄振东部长进一步明确要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改革养护体制,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效率"的改革任务。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路建设的施工、设计、监理先后实行市场化,但是公路养护改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突破原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公路系统仍然是带有部分计划经济模式的管理体制。200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市场化养护逐步被引入各省农村公路养护改革的实践中。

5相关组织

      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公路分级和管理体制设置公路养护专业机构和作业组织。中国将全国公路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四个等级。此外,还有专用公路。公路养护相应实行分级管理,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一般县道和乡道分别由县、乡政府负责养护;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自己负责养护。中国的公路养护专业机构的基层单位是县级公路段和养路分段,一般管辖100~200公里。段下设若干个养路道班及其他班组进行日常养护修理工作。其他国家的公路分级管理体制同中国相似。
      但苏联、日本等国的主要国道由中央政府设直属机构养护。中、苏等国的各项公路养护工程均由专业养护机构自行施工,只有少数大型项目采取招标发包形式实施。英、美、日、法等国养护机构只直接办理日常养护和交通服务工作,工程项目采取发包形式实施。

6经费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养路经费是从公路资金中拨付的。养路经费占公路建设总投资的比重,一般为30%~50%,高的达60%以上(如瑞典),低的为20%左右(如日本)。苏联等国的养路经费主要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中国则采取由公路管理部门自行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办法,专款专用以收抵支。
      养路费的支出项目有:
      1、养护工程费(包括小修保养、中修、大修、改善工程、水毁修复、道班房屋以及渡口、绿化等),约占80%。
      2、养护专业费(包括机械设备购置、小型厂场建设、科研、培训、段站房屋及行政管理费等),约占15%。
      3、养护其他费用,约占5%。养路费收支计划及其实施均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近十多年以来,多数省的养路费收入可以保证公路养护需要,有的还可抽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公路和桥梁的改建和补助地方修建新的县乡公路。

7技术要求

      早期的公路多是土路或低级路面,桥涵以木制和石砌为主,交通量也很小,故养护技术比较简单,要求也不高。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高级路面以及高速公路的出现,养护技术要求也不断提高。为此,各国都制定了养路条例,如苏联制定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日本制定有道路养护维修纲要,美国有公路养护手册。这些技术条例的共同要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消除导致公路损毁的因素,增强设施的耐久性,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重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积累技术资料,加强科学分析,针对病害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
      3、因地制宜,充分发掘原有工程设施的潜力,以达到适用、经济的目的。
      4、尽量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加强情报系统,及时处理公路上发生的问题。
      5、革新养路机具设备,相应地改革操作方法和劳动组织,提高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8质量考核

      一般采用定期检查路况变化的方法来考核公路养护的工作质量。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主要检查路面的使用性能,包括破损率、不平整度、抗滑能力和整体强度等技术指标,据以确定科学的养护对策。中国自60年代起,对每公里公路的路面、路基、桥涵、标号志和绿化等五项每月进行检查评定,综合按百分制计分。总的养护质量要求是: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顺畅;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沟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清洁;标号志完善鲜明;路旁绿化、宜林路段路树齐全。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部位和数量进行详细记录,按统一的规定扣分。各项的最高分数规定为:路面50分,路基20分,其他三项各10分。并按每公里所得分数将路况分为优、良、次、差四等,将每个养路单位所管路段中优等和良等路占总里程的百分比(好路率)作为考核该单位养护工作质量的主要指标。根据好路率的升降和差等路的增减来评定其成绩,并据此掌握路况变化,积累资料,以便制定下一步养护工作计划。